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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事項

 

公告受理申請本局107年度「臺北市補助工商團體及廠商海外參展計畫」,受理時間詳公告事項

 

發布時間:2018/01/16

 

依據「臺北市補助工商團體及廠商海外參展計畫申請須知」

公告事項:

受理申請期間:107年1月12日至2月27日。

可補助展覽期間:107年1月13日至12月31日。

申請資格:

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登記於本市之工商團體;工商團體組團參展,參展廠商須至少三家為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或商業。

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或商業(以下簡稱個別廠商)。

補助金額:

依第三點第一項申請之工商團體組團參展,每年度以申請二項展覽為限;單一展覽每一本市參展廠商最高補助新臺幣八萬元,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八十萬元。

依第三點第二項申請之個別廠商參展,每年度以申請一項展覽為限;單一展覽每一廠商最高補助新臺幣六萬元。

為推動本市產業發展,參與國際重要展覽(如附件2)可優予補助。依第三點第一項申請之工商團體組團參展,單一展覽每一本市參展廠商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依第三點第二項申請之個別廠商參展,每一廠商最高補助新臺幣八萬元。

補助項目:本計畫補助款經費限用於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費、文宣廣告費及運費等支出項目。

因應推動貿易自由化加碼補助專案:

為協助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產業擴大海外市場,依第三點第一項申請之工商團體,組團參展廠商須至少二家為本市中小企業,其參展產品或服務屬經濟部審議認定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如附件3),經審查通過者,依核予補助之金額加碼百分之十。但不得超過最高補助金額上限。

依第三點第二項申請之中小企業,其參展產品或服務屬經濟部審議認定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如附件3),經審查通過者,依核予補助之金額加碼百分之十。但不得超過最高補助金額上限。

參展執行成效不佳:受補助單位若發生實際參展執行情形低於原規劃內容60%(含)~80%,依落差比例扣減補助款金額,未達60%者,則不予補助,計算方式如附件4。

相關訊息:

本申請須知及相關申請書表格式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ed.taipei.gov.tw)/首頁/ /工商服務/重要業務/「補助工商團體及廠商海外參展」項目下載詳閱。

或至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網址: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業務類別/產業發展類/產業發展局工商服務科/點選「臺北市補助工商團體及廠商海外參展計畫」項目下載使用。

另亦可於本計畫網站(http://intl.expo.taipei)/表單下載項目下載詳閱申請須知及相關書表格式。

服務窗口:

請郵寄或親送服務窗口「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工商服務科」﹝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樓北區)。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專人親送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達,並以收文所載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若有疑問請洽財團法人關懷中小企業基金會文小姐、鄭小姐,電話:(02)23657095,或本局工商服務科,聯絡人:陳小姐、吳小姐,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429、4543。

詳細內容請參閱:

http://www.doed.gov.taipei/ct.asp?xItem=379955055&ctNode=25602&mp=1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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